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

再一次说她

今天,
还是写她,
不要以为我同性恋咯,
我一直写她,
只是因为她最近比较多问题啦!!!

今天,
她和我们几位朋友说她参了一些GANGSTER,
说要叫他们打一些同学,
她说会叫他们打她喜欢的男生,
我认为她要他们打那男生,
是因为那位男生有喜欢的人,
而且还是她的朋友!
她还说要打一个我们眼中最完美的人,
这下惨了...
我们眼中最完美的人,
就是她的情敌,
她说考玩试才叫人来打人!
我觉得她不应该打人咯,
更不应该参GANGSTER!!!
她身为巡察员,竟然参GANGSTER!!!
不以身作则,还伤害无辜,
太不应该了!!!
希望他们会没事,
毕竟他们是无辜的...


这让我了解到,
喜欢一个人,
爱与恨只是一线之隔,
也许这一秒你很喜欢他,
愿意为了他做任何事;
也许下一秒,
你因为一些小事,
恨他,
不理睬他...

喜欢他/她不是应该包容他的一切,
尊重他的意见吗?
当你喜欢的他/她快乐的笑时,
你的嘴角也不是露出了一丝丝的微笑,
虽然快乐不是你给的,
但他/她还是快乐的呀!
逼自己和他/她接受彼此,
不但让彼此不快乐,
也让彼此的心更痛...

3 简单感言:

巡察员 说...

快去通知巡察员!
纪律问题来了。。。

✖✖夏日✖✖ 说...

没那么夸张!
我不要理会她了!
HaTe HER!!!

【彥莊】 说...

=.=
话说我有几位学长也是gangster,
上了中学后,
其中一位学长跟我要号码,
后来才慢慢发现原来他是gangster
=.=
幸好现在没联络了,
我把他的号码删掉了~
费事惹到多多事!
^^